5月26日,國家能源局印發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場景清單和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工作通知。“電網規劃方案智能生成與評估”等51個場景被列為首批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場景。能源企業可單獨或聯合作為高價值場景需求方,與人工智能技術供給方組隊成功后,由場景需求方牽頭單位申報試點項目。
以下為原文

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發布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場景清單和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
國能綜通科技〔2026〕50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、能源局,有關中央企業:
為落實《關于推進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國能發科技〔2025〕73號)有關要求,根據《關于組織開展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國能綜通科技〔2025〕168號)安排,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場景的申報和凝練工作。為進一步推動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試點工作開展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發布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應用場景清單
根據各有關單位申報情況,經組織專家凝練,決定將“電網規劃方案智能生成與評估”等51個場景列為首批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場景,請各能源企業抓緊推動高價值場景開放,以真實場景牽引人工智能技術突破和應用落地。
二、組織開展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融合試點
能源企業具有清單所列高價值場景,且有意愿開放的,可自行與人工智能技術供給方組建產學研用創新聯合體,細化場景建設實施路徑及技術方案,編制形成試點建設方案,報送國家能源局,申請作為試點項目。
三、有關要求
(一)本次試點項目依托“‘人工智能+’能源試點申報系統”(以下簡稱系統,網址:https://www.ny-ai.cn/)開展線上申報,具體場景建設指南可登錄系統查閱。
(二)能源企業可單獨或聯合作為高價值場景需求方,與人工智能技術供給方組隊成功后,由場景需求方牽頭單位申報試點項目。
(三)試點項目須通過推薦單位上報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能源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均可作為推薦單位,每個推薦單位推薦名額不超過10個,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。推薦單位按優先級排序后上報。推薦項目的命名規則為“推薦地區/單位-單位名稱-序號-場景名稱(應與清單名稱一致)-項目名稱”。
(四)試點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可登錄系統填報試點項目信息,導出形成試點項目建設方案蓋章確認后,報送推薦單位。各推薦單位確認推薦項目后,請于2026年7月30日前將推薦項目匯總表蓋章件上傳至系統。
(五)申報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能源企業或技術供給方,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、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,在質量、安全、信譽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無不良記錄。
(六)試點項目申報材料應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。
聯系電話:010-81929234,81929213
附件:1.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場景清單
2.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試點項目推薦匯總表
3.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高價值場景試點建設方案
國家能源局綜合司
2026年5月14日



